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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上海港取消外貿進口集裝箱轉場運輸費
上個月,本市一家外貿公司從加拿大溫哥華港進口了67個40英尺集裝箱的木制品,由于銷售計劃出現一些小變動,公司沒能在7天“港存期”內及時提箱,67個集裝箱此后被轉運至上港物流浦東分公司堆場。月底,這家公司業務員來提箱時,除了堆存費,賬單顯示,還要為這67個集裝箱支付轉場運輸費3.4萬余元。不過,在付錢時,港口工作人員告訴這位業務員一則好消息:以后再也不用為轉場運輸費“破費”了。
上個月,本市一家外貿公司從加拿大溫哥華港進口了67個40英尺集裝箱的木制品,由于銷售計劃出現一些小變動,公司沒能在7天“港存期”內及時提箱,67個集裝箱此后被轉運至上港物流浦東分公司堆場。月底,這家公司業務員來提箱時,除了堆存費,賬單顯示,還要為這67個集裝箱支付轉場運輸費3.4萬余元。不過,在付錢時,港口工作人員告訴這位業務員一則好消息:以后再也不用為轉場運輸費“破費”了。
原來,從3月1日起,實施近10年的《上海港外貿進口集裝箱疏運收費管理暫行規定》正式廢止,今后裝載普通貨物的外貿進口集裝箱從港內堆場轉站至港外堆場時將不再收取運輸費,提箱手續也隨之有所簡化。
而據統計,不包含裝載危險品的集裝箱,上海港年均有約65萬TEU(標準集裝箱)轉場,轉場運輸費收入超2億元,未來這筆開支將由上港集團“自行消化”。
提貨手續隨之有所簡化
根據此前的操作流程,裝載普通貨物的外貿進口集裝箱卸船后,會先在港口內部堆場存放7天,如果客戶不能在此期間內提貨,集裝箱會在7天后被轉運至面積更大的港外堆場繼續存放,這一過程即是“轉場”。
根據從2003年開始實施的《規定》,轉場時客戶要向港口繳納運輸費。運輸費與轉場距離無關——外高橋港口的港外堆場就在外高橋地區,轉場距離約10公里,洋山港的港外堆場位于深水港物流園區,轉場距離超過40公里,但20英尺集裝箱(俗稱“小箱”)運輸費統一為每只340元,40英尺集裝箱(“大箱”)每只510元。除了轉場費,客戶在港口存放集裝箱還要支付堆存費;要冷凍的話還要付制冷費。
上港集團生產業務部總經理金存樑表示,根據新收費標準,裝載普通貨物的外貿進口集裝箱,包括3月1日以后卸載的以及3月1日前已卸載進入港內堆場但尚未轉場的,今后轉場時不再收取運輸費,堆存費、制冷費收費標準暫時不變。客戶提箱流程也隨之有所簡化,以前轉場后,提箱時收貨人需先到碼頭申請提箱、結算費用、調換轉場單,再到港外堆場辦理提箱,取消運輸費后,上海港實行進口普通貨物集裝箱統一受理提箱申請、統一安排提箱計劃、統一收取相關費用,客戶在港口辦理一次手續就行。
未來或調整場內堆存費
金存樑告訴記者,取消運輸費對客戶而言意味著省錢、省事,有利于幫助本市外貿企業迎難而上、保持增長。而對上港集團來說,固然少了筆收入,但可以更好地利用港口堆場的空余堆存能力,可以提高效率,更合理地配置資源。
“由于要和客戶發生費用,以前只能統一實行‘7天轉場’。”金存樑說,“現在取消了運輸費,港口可以根據港內堆場的堆存能力,隨時調整轉場時間,譬如淡季可以變成‘10天轉場’,旺季可以壓縮成‘5天轉場’。”
不過,對于新收費政策,上港集團也有一絲擔憂:取消運輸費后,少數客戶可能延長提箱時間,導致港口堵塞、降低港口卸貨速度。鑒于此,記者從上港集團內部了解到,今后上港集團將加強對長時間在港區堆存箱量的監控,如果數量出現大幅增加,未來將可能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請,要求調整集裝箱在港內堆場的收費標準,以刺激客戶盡快提箱。